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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02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4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良乡金通商贸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西潞街道京东老味)
 
  当事人后厨环境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市琉璃河历春华建材商店(琉璃河镇山西面食)
 
  当事人用于加工制作食品的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瀛海食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镇全牛道)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于0.5137万元的行政处罚。
 
  4、北京俊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窦店鸽子张)
 
  当事人未按规定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于0.6708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1月30日

TAGS: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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